为大力发展少数民族地区教育事业,为少数民族地区培养高层次各类人才,我校从2012年开始招收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一、招生范围:
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湖北恩施自治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2.保证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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